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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爆竹零售方案仍未出台 腊月二十六前卖鞭炮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2:39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郑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管理方案迟迟没有出台,市区部分安监部门已提前接受零售报名申请。

  昨天,一位郑州读者给记者打电话称,金水区已开始接受鞭炮零售报名申请了。据金水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报名确有此事,但并非政策细则已经出台,而是他们提前在做准备工作。

  该负责人说,金水区是鞭炮销售和燃放的集中区域,为摸清辖区内商家的鞭炮零售意向,金水区前段时间开始接受报名,仅仅5天就有1600多名商户申请,报名工作目前已暂时截止。

  据了解,金水区安监局将对申请者进行认真筛选,要求零售商家必须有固定的卖炮场所,至少有两个身体健康的销售员,且最好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周围、城市主干道等地点是不会设卖炮点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提前“动手”的还不止金水区一家,管城区安监局早在两星期前就开始接受报名了。短短两个星期,管城区报名人数也已近千人。

  据了解,郑州市安监局目前已拟定了一份“卖炮安全管理细则”,并已上报市政府,市政府近期将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施行。管理细则公布的同时,政府会成立一个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管理办公室,对卖炮设点、安全、价格等事项统一管理。

  听听哪儿在放炮 农历腊月二十六前卖鞭炮违法

  □记者 田震 实习生 尧青

  今报郑州讯 1月1日,《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烟花爆竹“禁放”12年后,终于“禁改限”。从元旦到昨日,郑州市部分街道陆续响起了燃放爆竹声,但郑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称,腊月二十六之前卖爆竹违法。

  昨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胜岗村中街的一家饭店前,“啪啪”的爆竹声不绝于耳。

  循声望去,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正在放鞭炮。记者留意到,这种爆竹可摩擦致燃。男孩的父亲刘先生说,这种爆竹叫“擦炮”,是在村中的小商店里购买的。

  记者走访了胜岗村里的7家商店,发现有4家商店内售这种“擦炮”,价格每盒0.5元,每盒10根,但包装盒上均没有厂址和生产日期。

  “在郑州市区,腊月二十六前卖鞭炮属于非法。”郑州市安监局安监三处处长田梅说,销售爆竹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许可证发放、鞭炮销售布点等事宜还需要等市政府进一步敲定。目前,没有许可证的销售点都是非法经营,市民千万不要购买和燃放。

  据介绍,《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后,烟花爆竹允许零售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六(2月13日)至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零售;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者至少要有一间10平方米的固定门面房,同时还要有专用仓库保管,流动卖炮、占道经营、露天经营者,烟花爆竹不仅会被城管没收,还会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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