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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街道创新出租屋综合管理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6:00 深圳特区报

  莲花街道创新出租屋综合管理方式

  整合各类协管员队伍“捆绑运作”提高服务效能的做法获推广

  核心提示

  福田区莲花街道所处辖区是深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她离中心区最近,位置最重要。街道辖区面积约9.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2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10万人。莲花街道下辖12个社区居委会,其中,莲花北社区为“住宅型”社区,而梅富社区为典型的“农城化”型社区,其余均为混合型社区。

  去年4月27日,福田区创新社区出租屋综合管理方式现场会在莲花街道召开,莲花街道整合各类协管员队伍,推行社区工作“捆绑运作”、综合管理的做法得到推广。截至目前,莲花街道出租屋人员信息录入率达100%、照片上传率达98%;40%的住宅小区实现治安零发案,3个城中村的发案率也比前年同期下降了40%左右。

  【本报讯】(记者滕礼邱晶晶通讯员唐玉宏谢一平李捷实习生杜秀)昨天,记者在莲花街道采访出租屋管理时,分管该项工作的莲花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李鸣介绍,截至目前,莲花街道出租屋人员信息录入率100%、照片上传率达98%,隐患信息的反馈率达到100%,其中40%的住宅小区实现治安零发案,尤其是自去年5月,莲花街道全面启动电子监控系统以来,3个城中村的发案率也比前年同期下降了40%左右。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可是个不小的喜讯,这意味着莲花街道辖区内的居民有更好的安全保障,意味着辖区居民有了更好的居住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介绍,这些成效主要来源于出租屋管理工作创新的思路和扎实的管理措施。在工作模式上,莲花街道是较早实行整合出租屋协管员功能,实现“一员多能”的街道之一,这点特别强调协管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技巧;在管理上,莲花街道首创了综治办集中处理隐患信息的综合管理模式,加大事件处理的力度。

  出租屋综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以往是条的管理,现在是块的管理,我们的工作较早打破分割,突出综合。”莲花街道综管所所长张建波说,“通过统一的管理和多方面的培训,把出租屋协管员整合成相对多能的群体,使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做法是:首先,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证件、统一佩戴袖标、统一安排工作任务;其次,打破原来的出租屋、计生、治安、安全生产等协管员的界限,分配到社区,统称“社区协管员”;街道各职能部门则把精力由“管人头”转移到“抓指导”上来,实现块状管理,节约人力资源;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工作进行了量化分析,制订了《社区协管员综合管理制度》、《社区协管员奖惩办法》、《社区协管员工作十不准》、《社区协管员业务指南》、《社区协管员责任倒查制度》等,保障管理效率。

  张建波介绍,通过人员“捆绑”提高了工作效能。“多员捆绑”的好处是:减少出租屋管理员重复上户,克服了以往一些部门“忙时忙死人,闲时闲死人”的弊端,又提高了队伍的统一行动能力,达到了把队伍捆“紧”,把人用“活”的目的;信息的综合采集对业务相通、相近部门的协管员进行“捆绑”编组,统一调配,将辖区划分为责任片区,片区内的出租屋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计生等工作任务“捆绑”后由“包干”的协管员负责,使社区协管员任务明确,上门对象熟悉;尽可能避免扰民,实现服务“捆绑”,整合社区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能。

  创新督办模式加强隐患信息处理力度

  最令莲花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津津乐道的是创新。比如,福田区在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已创新性提出了两级督办的举措,即由区房屋租赁管理局承担的区级督办,街道租赁所承担的街道级督办,而莲花街道则首创街道综治办参与督办,这样一来,督办的力度大大增强了,原来租赁所难以督办的隐患,比如说消防、治安隐患,现在由租赁所报送街道综治办,街道综治办督促消防、公安等部门,问题就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保证了属地管理原则的有效落实和隐患的及时整改。这套机制后来被推广到全区出租屋与流动人口管理当中,区综治办也参与到督办当中。

  莲花街道的信息实行综合采集、管理和反馈机制,实行信息登记一表制,要求社区协管员在上门、上户和接待居民的过程中,将本职工作与收集社情民意“捆绑”在一起。但是信息“捆绑”也增加了隐患反馈的难度,为确保出租屋隐患信息得到有效的查处整改,莲花街道建立了这套由街道发通报函,把信息反馈到综治办集中处理的信息综合管理模式。街道出租屋综管所在日常督查中,发现出租屋综管站工作不到位、采集通报信息不及时,或同级相关部门查处隐患信息不力或不进行反馈的,及时报告街道综治办,由街道综治办发督办函进行督办,对督办仍不见成效的,报区综治办启动一级督办。这套机制同时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协管员采集信息不到位、不准确、工作失职、渎职。

  据了解,莲花街道辖区内基本上所有隐患信息的一手资料均来自出租屋协管员。去年以来,仅仅由于梅富社区登记的信息,就帮助破获了十余宗案件,而发生的三宗命案,通过倒查,协管员都采集到信息,没有漏管、漏报。

  案例分析

  阴阳合同

  去年,莲花街道综管所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承租人来举报业主,称自己被业主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阴阳合同。莲花街道综管所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调查后发现原来该案件另有蹊跷。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为规避管理、逃避税费,一手策划了这起违规租赁事件。也就是业主与承租人在同一天对同一出租地点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一份是正规合同,但比实际出租的面积小,月租金低,租期短;另一份是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约》的非正规合同,其租赁面积大,月租金高,租期长。两份租赁合同虽是在同一天签订的,但《房屋租赁合约》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现,而押金收据证明双方实际是在履行阴合同。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产生矛盾,承租人才到管理部门投诉业主,承租人隐瞒了事实真相,谎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两份空白合同上签字。同时,承租人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其举报业主的目的只不过是想利用行政机关对业主处罚来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不属于立功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合同实际履行期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20%和10%罚款,罚款金额为14760元和7380元罚款。双方当事人不服处罚结果,于是相关办案人员特意开了专场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调查人员与当事人展开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最后,办案人员认为租赁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利用阴阳合同规避税费,双方均有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而当事人最终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助破案

  去年8月5日,布尾村的一间出租屋内发出的阵阵恶臭遭到了附近居民的投诉,协管员吴东发现后,及时上门了解情况。敲开房门口,开门的女主人挡着吴东只允许他在门口说话。当吴东问起房中的腐臭时,她回答说是冰箱里的东西烂掉了,一会儿扔掉就不会臭了。尽管如此,吴东心里的疑团还是没有被解开,离开后他便将此事通报给了街道和派出所。但吴东心里还是放不下这件事,他认定这事绝对有蹊跷,于是他又拨打了110。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撬开房门后,女人已经服毒自杀,房间里还有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男尸。根据之前所采集的租住人员信息,公安人员很快了解到了死者的身份、职业等,并很快破案,协管员所采集的第一手资料为破案争取了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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