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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服逃犯自首 央视女记者被指告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6年12月20日,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记者王东红历时3天,劝说潜逃两年半的嫌疑人姜振东投案自首。

  2006年12月26日,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在《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把此举说成是“背叛和出卖”。

  当面对一个有倾诉欲望的在逃嫌犯,倾听者该不该报告警方?是否可以有一个通用守则来指导这种涉及犯罪的“倾诉”?

  倾诉 逃犯打进热线

  2006年12月18日晚8点,一个男子打进《道德观察》栏目组的热线电话,这个男人支支吾吾地有点不知所云,最后说自己“看到警车,听到警笛就很害怕”,王东红判断,他很可能“犯过事”。

  “我直截了当地问他是不是犯过事,他很快就接着我的话,说是。”王东红说,“可能他潜意识里面已经想承认自己以前犯的错。”

  那个男人没有再透露更多信息。王东红担心这个电话就此中断,她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报给了对方。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王东红的手机就接到了这个男人用手机打来的电话。

  在第二个电话里,王东红知道了姜振东在两年前把70万元的货款用于赌博,当天晚上输掉了57万元。由于害怕,姜振东卷着剩下的13万元选择了逃跑,他成了警方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现在在天津一个小房子里躲着,父亲病重,想回家。

  王东红开始劝说姜投案自首,在接下来的3个小时里,他们共通了4个电话。“他当时答应好好想想,第二天给我回话,但我还不知道他的姓名。”王东红说。当天晚上,王东红把这件事向制片人作了汇报,得到的指示是“继续跟进”。

  自首 家人陪着逃犯来北京

  第二天一早,王东红到单位后,姜振东来电话了。“他在电话里说,他已经想好了,决定要自首了,他说:‘你记住,我叫姜振东,是秦皇岛阜宁县人,在唐山犯的案……’他还让我帮忙联系一下警方,问问他这个案是怎么定性的。”王东红接电话的过程中,办公室的其他人都保持安静。

  “他把自己的案子想得很严重,担心他自己去找警察,会害怕得说不清楚自己的意思。就提出要我陪他一起去自首,我们就先定在20日,在北京见面。”王东红说。

  王东红便与唐山市古冶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肖元生联系上。警方在核实了事实后,表示会派干警到北京。

  2006年12月20日早上7点半,王东红刚到单位就接到了姜的电话。姜振东说现在正在北京城内的四惠,问到哪儿见面。

  “我当时欣喜若狂啊!就告诉他到梅地亚大厦。但这时唐山警方也正在东四环。他们几乎是在一个地方,我紧张死了,怕警车又把姜振东吓回去了,我就让警察丢掉警车,打个出租车过来。”当王东红和摄像赶到梅地亚大厦时,意外地发现除了姜振东外,还有他妈妈、舅舅等5个亲属。

  “他一开始也还是不信任我们。据他后来讲,他还以为他和王东红通完电话,一放下电话,警察在天津就会把他抓了。但没有。”《道德观察》的制片人说。按照之前的策划,王东红带着姜振东和家人来到栏目组所在14层的会议室,开始劝说兼采访拍摄。

  归案 警察将姜振东带回唐山

  而这时,从唐山赶来的警察也到了,被带到15层。“毕竟姜振东并没有特别明确要自首,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一个明知有罪的人堂而皇之地放走,所以警方还是要通知的。警方一旦介入,所有程序就要按照司法程序走。”编导付彦军说。在办公室,姜振东的情绪出现了一次反复。他突然蹲到墙角抽烟,抽很多烟,然后要求去厕所。付彦军陪他去了。他就告诉付彦军,他很害怕。

  “他既然来投奔我们了,我们肯定要关心他从我们这个会议室出去以后会怎样。警方说,要是不自首,肯定要判10年以上。所以我们只有一个想法,等他情绪完全平复,决定要自首时,警方才出现。”王东红说。

  中午12点,姜振东已经做出决定,要向警方自首。王东红说她要和唐山警方联系一下。随后栏目组就通知警方。王东红回忆姜振东那一瞬间的表情,说,“他很平静,跟警察走了。”

  亲人:记者骗我们?没有!

  由于姜振东目前处于刑事拘留阶段,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找到了姜振东的舅舅。姜振东的舅舅说:“那天晚上,我姐姐给我来电话,说姜振东打电话来了,说他在天津,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约好了,第二天要去自首。哎呀我当时可高兴坏了,他一直在外面,是死是活谁知道?我的想法是,只要公正,怎么都行。但就怕有人欺负他。记者骗我们?没有的事!我们去之前就知道姜振东是去自首的,东红人也很好,还给姜振东买了一大包日用品。”

  警方:专家质疑毫无道理

  对徐友渔的观点,唐山市古冶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肖元生非常生气。“我最烦的就是这些所谓专家,他们总想说出点怪话来引起大家的注意!”肖元生说。

  肖元生反复提醒,姜振东涉案金额巨大,是警方已经在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可抓可不抓的人。“我不管什么哲学什么法律,我是办事的,就只有自己朴素的爱憎。我只知道看到通缉犯就要立刻上报警方!央视记者完全可以不管这件事,那姜振东就可能继续逃亡。”肖元生说。

  肖元生拒绝上网看徐友渔的评论文章,他觉得这种质疑毫无道理。“我想问问他是什么立场?是维护社会治安的立场?还是一个很消极的立场?照他的说法,看到大街上有人犯罪,比如说偷东西,也不能报告警方?我相信这位专家一定会袖手旁观,但他还让别人也一起袖手旁观,太可恶。”肖元生说。

  凡事告知组织,是因不敢担责?

  徐友渔坚持认为,《道德观察》记者的“告密”,会破坏在逃人员对社会的信任。

  记者:记者若是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逃犯,也不应该通知警方?

  徐:要注意,这个逃犯并不是记者自己发现的,而是逃犯自己告诉他的。当一个人把他最大的秘密告诉我的时候,我应该是非常非常感动,这种“信任” 应该珍惜。哪怕自己将来会因此获罪,也在所不惜。

  记者:但他不是提供新闻线索的报料人,而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

  徐:我在评论里写了,如果姜振东是个杀人犯,那我支持记者这样做。但他是经济犯罪,难道就一定要这么着急通知警方?我觉得应该考虑对社会的危害性大小而定。

  记者:您觉得记者应该怎么做?

  徐:她不应该向单位领导汇报,更不应该通知警方。我认为她应该寻找一些有能力帮她出主意的私人朋友的帮助。至少,她要感到告诉领导和警方是痛苦的,是不道德的。

  也许我的观点很极端,但我最担心的,是他们这样做会使很多潜在的逃犯,本来有倾诉的欲望和可能,现在会觉得担心被告发,只好选择继续潜逃。

  记者:那么您觉得是否应当有一个社会上都认可的规定,来规范这种倾诉?

  徐:你说的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我觉得,不需要。难道这个记者脑海中没有一个规则吗?有的,就是我们中国存在已久的“告密文化”。但是这是错的。

  记者:《道德观察》的记者说,他们认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您所设想的那种“无止境的劝说而不通知警方”是太理想化了。您觉得自己理想化吗?

  徐:首先不能这样笼统地说什么是底线,法律和道德的问题法律界、哲学界到现在也没讨论清楚,里面涉及太多复杂的东西。

  第二,如果他们说我理想化,那我只能说,他们自己在告密文化里浸淫已久,才会觉得我说的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状态。

  说到底,中国人就是不敢自己承担责任,总觉得把什么事情向组织说了,将来就算出了什么事也是你组织同意的。但你们没想到,一旦你把事情报告了,就控制不了后果了。(青年周末)

  专家说法

  ……从长远来说,这将使得更多的在逃嫌疑人决心在逃亡的路上走到底。他们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他们软弱、悔罪、想回归社会的良善心理将受到致命的打击,他们------很可能远远不止是他们------会得出一个结论,任何人都是不可信任的。

  ……我认为“信守承诺”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道德问题,当在逃嫌疑人向我倾诉时,我与他之间不言而喻有一个言明的或未言明的约定:你信任我,我不会告发你。假设一种极端情况,如果我告发了一个很可能还要杀人的在逃犯,当他在法庭上指责我背叛和出卖时,我只能一方面承认那确实是背叛和出卖,另一方面以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巨大利益来平衡和抵消自己对一个人的道德负疚感,这个道德负担是当事人一定要承受的。

  (摘自徐友渔的评论《如何面对向你倾诉的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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