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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校技校试点双证互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职校生能拿职业资格证,技校生能拿学历证。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意见,确定在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等50所中等职业学校、平度市技工学校等8所技工学校,2007年起进行“双证互通”试点。

  由于两类学校隶属关系不同,近年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遇到难题。我省要求,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可按隶属关系向省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校主体专业从2007年起招收的新生在毕业时可参加中级职业资格鉴定,鉴定级别应限定在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学校,须在省、市鉴定中心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由学校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组织相关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由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实施。

  试点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可按隶属关系向省、市政府申请加挂中等职业学校校牌,学生文化和理论考试成绩经教育部门认定,可作为获得学历证书的考试成绩。试点职业学校在职教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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