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救下Ⅱ级保护动物 林业局人员拒绝接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南女子救下Ⅱ级保护动物林业局人员拒绝接收
安女士(左)精心伺候四只草鸮的幼鸟。本报记者 苏建强

  本报海口1月4日讯 (记者苏建强) “有4只没见过的鸟,你要不?不要我们就自己吃了!”听到这句话,曾多次救助野生动物的安女士的心一下子悬到嗓子眼上,今天早晨,她不顾腰疼立即“打的”奔波数十公里从琼山农村买回了4只国家Ⅱ级保护鸟类草鸮的幼鸟。

  家住海口市坡巷村的安海燕女士今天早晨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琼山红旗镇一农民抓到4只连他74岁的父亲都没见过的鸟,刚刚孵出来就有一斤多重,问她愿不愿意买回来补补身体。安女士立即告诉对方,野鸟不能吃,没见过的更加不能吃。并马上花了250元钱“打的”赶到乡下。一进村,只见许多农民围着一只竹筐,里面装着5只毛绒绒的小鸟,看起来像猴面鹰。村民告诉她,这是农民进山抓蛇时抓到的。

  安女士花50元钱从农民手中买回了其中4只小鸟,另一只农民不肯卖,说要留着自己吃,安女士劝说无效,只好带着4只小鸟返回海口。

  回家后,安女士切了肉末喂小鸟,鸟不肯吃,她很着急。她打了七八个电话,辗转找到海口市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你就留着自己养吧。”安女士说她不会养,对方竟然说,养活了就养活,养不活就算了,说完就挂了电话。

  安女士说:“如果将小鸟救回来自己又养死了,那我更加难过。”于是又四处打电话,终于通过北京的一个动物保护机构联系上了海口的民间动物保护人士李波。

  经李波对照资料确认,安女士救回的4只小鸟是属于国家Ⅱ级保护的猛禽鸟类草鸮的幼体,胎毛尚未褪去,估计孵出来还不到一个月。李波说,他曾多次养过这类鸟,积累了相关经验,这4只小鸟养上一两个月就能放飞。

  据了解,安女士是内蒙古人,在海口定居已17年了。此前她也曾多次花钱从菜市场等处买回野鸟、穿山甲等野生动物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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