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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 苏州市政府最近出台《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时,可享受300元的生育营养补贴和700元的围产保健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可享受顺产2400元、多胞胎4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如果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也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