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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马甲”大造假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08:3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石中原邢二亭郜征)4名被告人自恃聪明,干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白酒的生意,发财梦未实现却成了罪犯。

  2005年中秋节前至2006年春节期间,吴明、韩新、刘彪、刘敏4人纠集起来欲在白酒销售旺季大赚一笔。吴明联系韩新,欲利用其酒厂现有厂房设备加工,二人一拍即合。吴又找人联系在江苏无锡市印制了假冒商标及包装材料,随后吴明、刘彪、刘敏等人,即利用韩新所在厂厂房及设备,并在韩新的帮助下,生产假冒阜阳市某品牌注册商标白酒。作案过程中,刘彪负责看管生产,刘敏、吴明等人负责销售。其间共生产、销售两品牌假冒白酒1300余件,销售额为9.46万元。2006年3月,被害单位发现并举报。

  案经两级法院审理,日前阜阳中院终审认定,4人未经注册

商标所有人许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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