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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办中小学取消“择校生” “择校家长”打“学区房”主意将会增加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2: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合肥将在基本实现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础上,彻底取消公办初中、小学招收“择校生”。“择校风”刹住后势必令学区房再次“升温”,市民教育负担将再加重担。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必须坚持“两个统一”,即新生户口与住址相统一,新生户口与父母户口相统一的办法,初中招生实行“对口、划片、就近、免试”的办法。去年我市规定初中招生采取“对口、就近、免试”的办法,取消少数热点初中划定服务区做法,规定公办初中、小学不得跨行政区招收“择校生”。今年,我市将在基本实现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础上,彻底取消公办初中、小学招收“择校生”。

  今天上午,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按照规定,“择校生”一直是严格禁止的。但是,为了解决外地来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允许父母户口不在本地的学生在肥借读。正是由于这种借读现象的存在,从而派生出了以“借读”名义而“择校”的现象。

  “择校风”刹住后势必令学区房再次“升温”(本报曾于2006年11月30日报道《家长用心良苦先淘“学区房”》)。森海豪庭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听说合肥今年可能禁止择校后,去年底就特地在六安路小学附近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原来没禁止择校前,孩子上小学每年的借读费只有400多元,6年加起来也不超过3000元,就连初中三年的借读费用也不超过300元,可现在,为了按照“两个统一”的入学原则,他买房花了近30万元。陈先生说,如果不是因为想让孩子上好学校,怎么也不会多出这么大的负担。

  至于禁止择校、令学区房“升温”的显现,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的这位负责人也深表无奈。他说,根据规定,只要符合“两个统一”政策,教育部门必须接收其入学。教育部门不能因为家长的房产证是新办的,或者因为家长买的是二手房就拒绝其子女就近入学。

  有关人士表示,解决“择校”显现,减轻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负担的关键还是进一步均衡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据介绍,目前合肥市10所省示范高中均实现高初中分离,正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我市对创建示范普通高中方向作出调整,重点放到农村,每年重点支持3县各1所农村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子弟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优质高中教育资源。2006年12月底,肥西县三中挂牌为市示范高中,截至目前,三县已有4所农村普通高中进入市示范高中行列,每年招生计划近3000人。

  (记者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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