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抽头女青年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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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5日14:5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吴小军)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因开设赌场,外地女青年陈某因涉嫌赌博罪被检方诉至朝阳法院。
检方指控称,2006年4月20日凌晨1点半,陈某和樊某等人在朝阳区将台乡将府庄园三号院开设赌场,为周某等八人“诈金花”提供条件,并从中“抽头”9100元。据悉,樊某被警方当场查获,并起获赌资17.8万余元。次日,陈某被朝阳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4天,之后她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而樊某已于去年9月被朝阳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