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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别墅禁用公积金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4:59 北京晚报

  本报南京讯南京日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顺应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要求,保证楼市可持续发展,防范公积金风险,从今天开始,南京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其中包括控制购非普通住宅的贷款、调整还贷能力系数、控制楼盘按揭协议签订、提高购房首付比例等。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暂行)》。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南京从4个方面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调整。在控制购非普通住宅的贷款方面,购买单价1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住房,或者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酒店式公寓、层高超过3米的住宅暂不发放公积金贷款。在调整还贷能力系数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0。在控制楼盘按揭协议签订方面,经房产管理部门检查被列为“违规”并被“暂停销售”的楼盘不予签订按揭协议,并适当降低单笔可贷金额。 侯锦阳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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