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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大面积被淹责任在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0:47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孙越 记者 于殿奎)2日22时许,位于道里区建化街15号地下室的“京津虎炭火锅”饭店内大面积进水,供给该楼暖气的供暖主管道破裂,热水顺墙体涌入,使饭店被淹无法营业。

  据“京津虎炭火锅”饭店的负责人介绍,1日16时许,位于该饭店仓库的屋内地面出现渗水,他们找到道里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物业管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断定是该楼供暖主管道出现问题,由于该管道是在一个车库下面,只能临时性处理一下。

  2日22时许,饭店内大面积进水。物业公司将该楼的供热管道关闭,在楼外找到漏水点,至3日21时30分许,终将破裂管道更换完毕,该楼恢复了供热,而饭店因地面被水淹而无法营业。

  广发物业公司的谢经理表示,此次管道漏水是一个突发事件,该楼为上世纪90年代所建,管道已经有些老化,物业公司对管道漏水进行了积极抢修;此前,物业公司曾派人到该饭店进行联系,让其出示该房产的相关手续,没有得到回应,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该饭店的相关资料,饭店也没有交给物业费及供暖费用,因此物业公司与饭店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不该为饭店漏水之事负责。

  对此,公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佩利认为,饭店没有交纳管理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并不影响管理部门履行管理义务,管理部门应对饭店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至于饭店所拖欠的费用,也应及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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