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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要求分手 男子竟索分手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1:28 城市晚报

  ■记者 徐岩/报道

  本报讯 女友要求分手,董某一怒之下砸坏女友的电脑还向女友索要3000元的分手费。结果,董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日前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艺术学校毕业的董某经常到长春的戏院去看戏,相中了在戏院工作的小香(化名)。为了接近小香,董某经常找小香吃饭,慢慢地,小香也觉得他人还不错,时间不长两人坠入爱河。去年8月24日,两人因小事闹起矛盾,于是小香提出分手,但董某不同意还打了小香。当日下午,小香去上班,董某趁机来到小香的住处,发现有两个男生用小香的电脑玩游戏,董某进屋找到一把菜刀朝液晶显示器砍去,将主机后面的连线砍断,把音箱举起来摔在地上。

  8月24日23时许,董某再次来到小香家。“分手可以,但处对象时,吃、喝、玩花了不少钱,小香必须给他3000元的分手费。”董某跟小香说,“这样我才能平衡!”小香答应次日给董某分手费。8月25日,董某去小香家取分手费,拿到钱的他刚出门就被民警抓获了。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董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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