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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职工工资 两单位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姚长寿)不签合同、不办社保、瞒报职工工资,四川两用人单位分别被处以10万余元和11.2万元的罚款。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公布了两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用工方面的规定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据介绍,去年5月和6月,省劳动保障厅根据群众举报,分别对成都某大学和四川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取证发现:成都某大学未给125名学校外聘保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瞒报职工工资总额81954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该校未为外聘保卫人员办理社保及未与外聘保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两项违法行为共处以101954元罚款。同样,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查明四川翔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5月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保数额时瞒报工资数额11.2万元,对其处以11.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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