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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6个刑警队荣膺“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6:55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王昕)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经材料审核、网上公示和抽查考核,我省16个责任区刑警队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

  至此,全省已有55个(次)责任区刑警队荣膺此称号,其中赤壁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黄石市黄石港区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已连续4次当选。

  这16个刑警队分别是: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花桥刑警队,汉阳分局翠微刑警队,青山分局红卫路刑警队;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区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西塞山区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张湾区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东岳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蕲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漕河中队;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三中队;应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城中中队;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赤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天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仙桃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

  据介绍,公安部自1999年开始组织评选“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每两年评定1次,主要从队伍建设、侦查破案、执法办案、基础业务、保障条件5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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