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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车辆管理与领导干部驾公车相关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6:55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近日,徽州区出台了《车辆管理和领导干部驾驶汽车有关规定》。 该制度规定:严禁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中也不得驾驶私车。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活动向企业、投资商借用汽车(为企业服务除外),增加企业负担,一经发现,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论处。严禁公车私用,夜间及节假日、公休日无出车任务的,车辆应当入库停放。(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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