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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丈夫骗贷邮局女营业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7:04 长江商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祁曼曼)为支持丈夫生意,女子不惜挪用、贪污公款,进而与丈夫勾结,骗取银行贷款,以弥补公款空缺。记者昨悉,夫妻两人分别获刑。

  2001年至2005年1月期间,张丽萍在担任巴东县水布垭邮政支局营业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挪用公款25万余元用于李祖超做生意。为弥补漏洞,张与李商量后,利用职务之便,开具虚假邮政储蓄存单四张,共计金额19万元,李持该存单到水布垭信用社骗取贷款16万元,后用挪用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2.7万元,利息2.2万元。2005年1月张出逃时又取走单位公款4万元,后与丈夫李祖超藏匿在广州佛山,于2006年6月29日被抓获归案。

  据介绍,张丽萍以挪用公款、贪污、贷款诈骗三罪名,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祖超以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张挪用公款、贪污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余万元(已追缴6000元),返还给巴东县水布垭邮政支局;追缴张、李贷款诈骗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3万元,返还给巴东县水布垭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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