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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良酒后驾车事实一度被掩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7:1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酒后驾车”一度被掩盖

  此次交通事故虽已了结,受害者家属也接受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及赔偿,但围绕此案发生的原因及处理程序,却在公安县、荆州市民间议论纷纷。

  据了解,车祸发生时,程良的手部受伤,其妻女骨折、软组织受伤。程良在附近一医务室包扎后,即与妻女赶到石首治疗,交警部门赶到时,程良已离开了现场。

  讯问笔录显示,程良是于2006年2月5日,在荆州的家中接受交警第一次调查的。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一周。

  据办案民警回忆,当时程良和妻子丁某都在家,丁某在躺椅上休养。整个讯问过程大约40分钟。

  这次讯问中,程良称,“我需要补充的是,我下车后才看到沟旁边躺着一个人,到底是不是我车撞倒的,当时我不太清楚。”

  2月7日,交警再次补充调查。这一次,是在程良的副市长办公室。

  此次讯问,主要是针对程良是否饮酒,并补充其它细节。程良称,事发前他没有饮酒,是喝的饮料。

  事发前陪程吃饭的毛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刚一开始,程良一家均喝牛奶,后程妻丁某代表程回敬了一点白酒。

  另一名陪餐者陈某在接受调查时也称,程良当时并未饮酒。

  2006年6月,程良东窗事发。随后,关于他在

车祸前是否饮酒一事,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2名陪同程良午餐的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均推翻先前说法,称程良当时饮了酒。记者昨日找到其中一人,他向记者回忆说,席间共饮了2瓶“黄山头”白酒。

  关于车祸前程良是否饮酒一事,有关当事人前后的说法为何截然相反?

  这名当事人对记者说,程良曾在公安县任职多年,他是下级,程当时也是市领导。从对程良的情感上讲,他说了假话。

  这名当事人称,程良案发后,他感到饮酒一事不能掩饰了,否则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所以他说了真话。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公安县交警部门一直未对程良进行酒精测试,这是为什么?

  昨日,公安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用两个“特殊”来解释原因。他说,这是一次“特殊的对象在特殊的时间发生的车祸。”

  这名负责人解释,主要是有以下3点原因:当时,车祸中的伤者李某并未当场死亡,这样的事故当时判定为一般性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无须进行酒精测试;二是当时已是农历腊月二十八,程良事发后已经回了石首;三是程良的身份特殊,“他毕竟是一名厅级干部,一名曾在公安县担任县委书记的领导,当时还是副市长。”

  东窗事发被“双规”

  程良交通肇事案发不久,其原来在公安县任职时的司机胡某即被纪检部门查处。

  公安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胡某跟随程良多年。程在公安县任职时,胡某曾多次插手工程,从中捞取好处。在程调至荆州市前,胡即被提拔为公安县财政局某办公室副主任。

  这名官员说,在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上,有人曾就程良司机的问题提醒程,但程并未引起重视。

  据了解,胡某被查处不久,程良即被“双规”。

  检察机关披露,程良在1996年3月至2006年6月担任公安县常务县长、代县长、县委书记以及荆州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多次收受下属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在干部人事调整上谋取利益,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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