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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匪勾结案”揭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7:42 扬子晚报

  警和贼之间,犹如猫和老鼠。但成都火车北站“警匪勾结案”,却改写了这一定律。到底民警为什么、怎么会上了“贼船”?直至有一名军人把“变质”的民警揪出来……所有背后鲜为人知的惊悚内幕昨日一一被揭开!昨日上午,以王平、欧建为首的5名“宜宾帮”盗贼,被押赴成铁法院受审。最终,法院以盗贼罪、行贿罪,分别判处王、欧两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各处罚金6万元;判处吕林富、赖俊成等3名从犯,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进场费”将警长“拉下水”

  昨日上午9时,在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中,王平等5名盗贼在数名警察的押解下,被送往成铁运输法院接受审判。9:20,法院如期开庭。记者从公诉方了解到,王平、欧建等均是火车北站一带老贼,此前因偷窃行为,多次被原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正因“工作”(盗贼行话),警贼之间成了“老熟人”。1999年5月中旬某天,王平与同伙吕林富达成了“收买民警”的意见,目的是进候车室“工作”。

  吕林富与车站派出所原警务队警长冯桃最熟。冯桃由此成为首个被“拉下水”的民警。1999年下半年,吕林富找到冯桃,希望能在他的警组值勤时,进车站“工作”,并上交“进场费”。冯爽快地答应了。随后,王平等人便能轻易进出候车室,并在民警眼皮下行窃。

  随着时间推移,王平等人准备把“工作”全面铺开。这一想法不仅得到冯桃的赞同,冯还亲自“搞掂”原车站值勤民警张保观等人。张保观答应,并表示按每贼每次收取300元“出场费”。王、吕两人还制定行规,确定由他俩与赖俊成一道,负责“代班”,并招纳彭虎等盗贼。“代班人”负责把同伙扒窃到的钱,向警察代交“进场费”,其余盗贼不与警察接触。

  加重筹码民警为贼效力

  自2000年后的3年内,在冯桃等人值班时,王平带领的“宜宾帮”最多曾向候车室放入盗贼十六七人,这些盗贼每月光顾候车室近20次。

  除了向盗贼收取“进场费”外,张保观等人提出,他们在收取“入场费”后,若遇失主报案,张保观等人将协助盗贼“搞掂”失主,其前提是将被盗钱物的50%,作为“烤火费”上交。不久,张保观等人再次提出加收“班费”等。王平等人的“业务”不断扩大,车站派出所原警务队队长李东升、智勇及接正锦以及警长宋宁等也先后被盗贼“拉下水”,而且上交的现金数目比以前更大。

  探亲军人目睹警匪分赃

  2005年1月10日,一名从北京回家探亲的军人在北站候车大厅被偷了钱包,立刻去车站值班室报案。就在军人返回候车室时,竟与盗贼狭路相逢。他随后对这名小偷进行跟踪,却意外发现小偷得手后,将钱包交给了一名警察。这名军人非常气愤,他在返回北京后,将此事反映到了铁道部。该案件引起铁道部高度重视,并派员立案调查。

  据公诉方控诉,盗窃这名军人钱包的是欧建。欧还承认去车站值班室内,向值班民警交纳了900元“烤火费”的事实。

  两罪并罚5贼被重处

  公诉方指控,自2000年9月到案发时,欧建共向车站派出所警察行贿20.51万元;王平行贿19.54万元;赖俊成行贿11.36万元、吕林富行贿9.76万元;彭虎行贿6.26万元。

  法院查明,王平等5人长期结伴在火车站候车室行窃,并采用“班费”、“烤火费”等名义多次行贿铁路警察,其行贿情节严重,盗窃数目特别巨大,且系共同犯罪。最后法院以盗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王平、欧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赖俊成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彭虎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处罚金4万元;判吕林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同样处罚金4万元。对法院的以上判决,5贼并无异议。华西都市报供稿

  新闻链接

  涉案警察被判刑情况

  截至2006年8月31日,涉案的11名警察被判刑:

  张保观 有期徒刑7年

  冯桃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宋宁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彭勇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林维 有期徒刑六年

  智勇 有期徒刑五年

  李东升 有期徒刑五年

  崔少峰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程辉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接正锦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金国玉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注:罪名均为“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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