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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结账起纷争 报复劫财蹲牢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来自四川省什邡市的陈某某、李某某近日分别被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4000元。

  2005年12月22日晚10时许,陈某某与朋友到五里墩“今世良缘俱乐部”消费,结账时与一顾客发生争执并互动拳脚。自感吃亏的陈某某离开歌厅后便找到正在饭店喝酒的老乡李某某,李某某一听自己的朋友在外“受欺”,二话不说,便携带菜刀、匕首等凶器与其一同返回“今世良缘俱乐部”,准备向那名与陈某某发生争斗的顾客进行报复。

  陈、李二人在俱乐部走廊上气势汹汹地转悠一圈后,没有发现要找的人,便挨个敲开包厢的门,当敲开38号包厢门时,见张某某正在唱歌,误以为张某某就是与陈某某发生争执的人,陈、李二人不由分说,便分别持菜刀和匕首,上前对张某某及其朋友周某一阵乱砍乱刺,见张、周被砍倒在地,尚不解恨的陈、李二人,又向同在包厢内的张某某其他朋友索要钱款作为“精神损失费”。在抢走3570元现金后,二人大摇大摆地离开俱乐部,正准备乘出租车时,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朱加强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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