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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跨越服务 展示文明检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近日,从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第十届“合肥市文明单位”通报中获悉:在去年初庐阳区、蜀山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合肥市三县、四区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及市检察院机关共九个单位又获第十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创建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坚持把丰富创建内涵、服务“奋力崛起”,促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作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努力把文明创建与服务奋力崛起大局作为统一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使创建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了明显成效,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检察机关形象,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市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珍惜荣誉,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不忘“成绩属于过去,创建没有终点”,全市检察机关在文明创建上,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机制,以深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操守教育,纠正办案不正之风,提升检察官文明形象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二是紧紧把握依法治检、从严治检这个关键,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围绕“工业立市”,优化检察服务,丰富创建内涵,努力为企业服务做到“六个不准”、“四个严禁”和“三个划清”。三是要不断创新创建载体和主体,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以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活动”;努力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的力度,广泛开展以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对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过高诉求教育到位,无理纠缠稳定到位,触犯法律处置到位”的要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服务水平,做到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产生安全感,体会到社会和谐。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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