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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次跳楼 武汉再度获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19 长江商报

  跳楼成了谋生手段 警方也感无奈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通讯员 冯云)昨日上午10时50分许,一名男子爬上汉阳知音西村1幢7层居民楼楼顶,扬言跳楼轻生,后经民警、消防、街道办事处等多方努力,该男子安全获救。

  记者了解到,这名男子名叫李强,这已经是他第12次跳楼了。

  众人劝下“跳楼”青年

  昨日上午11时20分,知音西村一幢7层居民楼楼顶,一男子正站在楼顶围墙的边缘,背对楼下,大喊大叫,不停做跳楼状,情绪非常激动。该男子声称被朋友骗了,没钱回家过年,扬言跳楼结束自己的生命。

  接到报警后,民警、消防人员、江汉二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附近居民赶到了现场展开营救。消防人员在楼下铺设了两个救生气垫,民警及街道办事处人员上到楼顶,耐心地劝说。

  民警专程去汉口火车站给他买来了去河南漯河的火车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写下了保证书,答应将他送回家,居民王爹爹送来橘子等水果,还有人送来了500元。

  11时50分许,接受其要求的众人离开后,李强自行回到了地面。随后,警方将他送上了到漯河的火车。

  跳楼者曾11次“跳楼”

  昨晚7时许,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跳楼”者李强,对外宣称李志强,曾在全国各地“跳楼”,这是他第12次跳楼。汉阳警方通过调查,确证此人正是频繁“跳楼”的李强。

  李强从小父母双亡,14岁那年跟着叔叔来到武汉,在汉口一家小餐馆里学切菜。大半年后,他成了掌勺师傅,每个月的工资涨到600多元。两年后,小餐馆倒闭,李强便随朋友前往南京。去年春天,李强与当地一女孩谈朋友,后来女孩借走李强8000元,一去不复返。随后,他因工作失误被餐馆老板辞退。钱被骗,工作也丢了,走投无路的李强想到了死。去年5月1日,李强爬上了南京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楼顶,准备以跳楼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他的过激行为很快被人发现。获救后,医院给了他200元钱作为回家的路费。

  那一次,是李强生命中的第一次跳楼。随后,他辗转江西南昌、新余、抚州及安徽合肥等地。去年6月,他来到了湖北孝感、黄石、天门、武汉及咸宁,频繁“跳楼”。期间,还曾在河南郑州“跳楼”,每次都被救下,不少好心人给他少则200元多则几千元的回家路费。

  当地警方证实李强情况

  昨晚7时35分,记者与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辛安乡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民警王某告诉记者,李强确是辛安乡李河庄村人,1987年2月13日出生。李强对外所称的“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跟70岁的爷爷一起生活”等情况属实。但对于“被女朋友骗走了一笔钱,被朋友骗了衣物”等情况,均没有办法核实。

  王某告诉记者,李强在一个地方“跳楼”获救后,就会有当地的警方打电话到辛安乡派出所询问李强身世的真假。去年以来,他已经接到了7次询问电话了。

  跳楼成了谋生手段

  武汉市公安局首席犯罪心理专家刘丰认为,李强的跳楼过激行为是真实的,因为有上当受骗的经历,曾经的理想破灭,加上走投无路的困境,使他对生活产生了绝望。但是,他在随后长达近一年的时间内,采用同样的手段,频繁“跳楼”,并不是他的真实反应,此时,“跳楼”已经成了他谋生的手段。从犯罪者的生理上看,每个有犯罪行为的人,都会出现与常人不同的生理特征反应,比如精神亢奋、缺氧等。

  至于李强“跳楼”为什么每次都会采取同样的方式,刘丰认为,因为他获得了成功,他谋生有“捷径”,就不会改变。

  频繁“跳楼”困扰警方

  据了解,成功解救李强后,警方曾上网查询了李强的相关资料。经查询,李强不是逃犯,并没有在案的犯罪记录。警方出于人性化考虑,将李强送上去河南漯河的火车。

  昨晚,谈及李强,不少人除了很生气和感到不值得外,还感到很无奈。

  汉阳警方一民警说,解救时,李强情绪激动,情况紧急,谁也没想到去核实他是否是一个“跳楼专业户”。另外,当一个人的生命出现危急,不管他的身份是什么,警方都应该去全力解救。

  对于解救跳楼者,警方也感到很无奈,也让他们很困惑。因为,即使明明知道是假跳楼,警方也应该出警,派出大批警力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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