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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大拆违工作受市委、市政府表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对在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命名、表彰。我市检察院被授予“合肥市查处违法建设先进单位”,该院派到街道帮助拆违的何开夫同志被授予个人二等功。 自2005年7月,我市开展大规模集中查处违法建设统一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检察院积极行动,不仅自己带头拆违,演绎了“让墙三分又何妨”的佳话,而且,还根据市里安排,派出干警驻点街道帮助拆违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拆违工作的开展。 (洪军 黄骊) 又讯在近日蜀山区召开的拆违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区检察院也被评为拆违工作先进单位。 在大拆违中,蜀山区检察院明确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警以身作则,率先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全区“拆违”工作的后腿。 该院1997年为弥补办案用房不足搭建了50平方米违法建设,在市、区召开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次日,便将其拆除。 (朱加强孙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