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打工者欠薪投诉要有时间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8:4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陆烨垭

  本报讯 “对不起,你反映的问题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也超过了向法院起诉的时间。”泉州劳动部门工作人员遗憾地告知湖北人小张,并提醒他今后遇到劳动争议要尽早投诉。

  昨天,泉州市第二场“欠薪举报、法律咨询”接访活动在南安市水头镇石材展览城举行,工作人员发现其中有很多超过劳动仲裁时间的投诉,有些甚至已经超过了两年。

  

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打工者欠薪投诉要有时间概念

  水头劳动欠薪投诉现场

  小张投诉的事发生在2003年,当时他在南安一石业公司当叉车司机,一次运送石材时,一块石材跌落破损,“当时老板说这是意外不会扣工钱,没想到我要回家过年时,老板却扣下2600元。”后来因为跳槽,这件事就搁下了,没想到却错过了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的时间。

  对于这种情况,泉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天凭提醒: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要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就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另据了解,第三场“欠薪举报、法律咨询”接访活动将于1月12日(周五)9:30至16:30,在晋江陈埭镇西坂村乌桥头举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