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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要求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4: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环保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的环境宣教工作。《意见》指出,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意见》指出,到2010年,环境宣传教育的总体目标是:环境新闻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舆论引导更加有力,环境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环境宣传活动更加活跃,环境教育培训更有成效,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势及要求相适应。

  《意见》指出,要着力抓好面向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环境教育,深入开展不同类型的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工作;设立统一的宣传主题,筹划创意新、影响大、效果好的环境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规范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有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环境

维权、参与环保行动;加强重要宣传活动的统筹,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宣教品牌,推出一批优秀的环境科学、环境教育、环境科普以及环境专题影视片等环境科学、文化、艺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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