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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不足不是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供热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暖气不热,供热企业应为此承担责任,压力不足不应成为暖气不热的理由。

  采暖季开始前,济南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曾承诺,凡属供热企业原因造成采暖时居民室温达不到16℃的,供热企业将予以退费。在嘉祥苑小区,居民家中温度已多日达不到规定温度,而且是因为供热企业热源不足造成的,居民们认为,供热企业除应该及时解决问题外,还应给居民一个说法,对温度不达标的这些天,应该给予退费。

  事实上,除重汽嘉祥苑小区外,历山路、按察司街、鑫达小区的许多居民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天越冷,家里的暖气就越凉。每次打电话给供热公司,对方都解释说是管道末端压力不足造成的,没有什么好办法。难道压力不足就能成为暖气不热的理由吗?这是对工作的推诿,对市民冷暖的漠不关心。

  济南每年都有大量新用户加入集中供热,但由于供热能力有限,造成小马拉大车,降低了供热质量,最终受害的还是居民。


本报记者 刘海鹏 戚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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