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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重审光孝寺爆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2:18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 8年前震惊华南佛教界的“广州光孝寺汽车爆炸案”在被告及一些佛教界人士的反复申诉下,将获重审。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决定将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广州光孝寺爆炸案”发生在1999年12月7日中午,光孝寺首座和尚释宏满使用的一部轿车被炸毁,并炸伤了一名刚好路过的游客,由于光孝寺在华南乃至东南亚佛教界都具一定影响力,当时该案在海内外引起各方关注。广州警方集中力量展开侦破,并在七天时间内迅速破案,三名光孝寺的内部人员:一名僧人、一名门卫、一名水电工被批捕,三人全部招供、画押,承认放置定时炸弹并企图将首座的座驾炸掉。

  2000年6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越秀区检察院指控三被告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在法庭上,三被告当庭翻供,均否认曾参与策划、作案,并称以前的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

  2000年9月29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人8年有期徒刑。三被告人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三人不服终审判决,多次提出申诉。

  2003年9月,案件发生转机,该案辩护律师找到了公诉方的一名关键证人曹某,曹某推翻了自己此前的证词。2006年12月底,案件发生7年之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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