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重庆 司机可拒签未告知理由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3:08 京华时报

  据《重庆商报》报道5日,重庆市公安交警总队发布了“三首一告知”制度,交警将统一使用“你好”作为首句警务用语,同时驾驶员将有权拒签没有告知理由的罚单。

  重庆市规定,办好驾驶证的时间、年审所需费用、投诉电话和方式等要向前来办理事务的市民告知。凡市民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办事、举报、投诉等,首位接受办理的民警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经办业务部门办理,并对首接首办的事项实行倒查制度。

记者: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