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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酒后驾车被掩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6:30 深圳商报

  副市长酒后驾车被掩盖

  警方解释说,因为是“特殊对象在特殊时间发生的车祸”

  【本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2006年1月,时任荆州市副市长的程良,驾驶一辆公车,载家人回老家石首。在途经公安县境内时,将一名行人撞死。此后不久,程良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当年10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免去程良副市长职务。最近,程良又因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批准逮捕。

  驾公车回家撞死一人

  2006年1月27日上午,程良驾驶一辆天籁轿车,载着妻女从荆州回石首老家过春节。

  程良任荆州市副市长前,曾担任公安县委书记。下午3时30分许,行至公安县麻豪口镇裕华村时,发生了交通意外,一名村民被撞死。随后,死者家属一次性获得补偿10万元。而此时,处理事故的民警尚未与程良接触。

  “酒后驾车”一度被掩盖

  交警部门赶到时,程良已离开了现场。讯问笔录显示,程良是于2006年2月5日,在荆州的家中接受交警第一次调查的。此时,距事故发生已经一周。

  此次讯问,主要是针对程良是否饮酒,并补充其他细节。程良称,事发前他没有饮酒。

  事发前陪程吃饭的毛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刚一开始,程良一家均喝牛奶,后程妻丁某代表程回敬了一点白酒。

  2006年6月,程良东窗事发。随后,关于他在车祸前是否饮酒一事,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

  两名陪同程良午餐的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均推翻先前说法,称程良当时饮了酒。记者找到其中一人,他向记者回忆说,席间共饮了两瓶“黄山头”白酒。

  公安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用两个“特殊”来解释原因。他说,这是一次“特殊的对象在特殊的时间发生的车祸”。

  这名负责人解释,程良的身份特殊,“他毕竟是一名厅级干部,一名曾在公安县担任县委书记的领导,当时还是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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