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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将进行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9:1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报告已获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今后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将调整至150元/平方米,具体执行时间尚未最后确定。

  近年来南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配套功能大幅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和保障城市人民生活质量,需要提高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所征收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将用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目前调价报告中提出的将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150元的方案已得到省有关部门批准,凡在南京市市区内征拨土地进行建设和利用原已获使用权的土地新建、翻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均需征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过去由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将同时取消。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提高是否影响

房价?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决定商品房价格最主要的因素是土地费用、拆迁安置费用、房屋开发费用、市政公用设施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和
开发商
的利润。 据统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所占比例不足10%,在城市中心地带这一比例还有所下降,因此对于数千元一平方米的房价影响不会很明显。不过一下子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提高45元,对开发商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而这笔开支最终还是会转嫁给购房者来承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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