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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工讨回67万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9:15 海峡都市报

  N据《法制日报》

  西安朱雀家具城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高陵等4家建筑公司400余名农民工辛辛苦苦6个月建起来的。然而,数十万的工程款却被房地产商拖欠长达7年之久,债权人状告开发商讨欠款。法院却认定开发商的虚假证据,少算欠款额20多万。400名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幸而西安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终于为农民工讨回67万血汗钱。

  1999年,由西安大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建设开发西安朱雀家具城,开发商大随公司在当年六七月与西安市4家建筑公司等施工单位订立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先后有400多名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经过6个多月的紧张施工,1999年底工程竣工。在建设期间,大随公司未严格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也未进行工程决算。由于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4家建筑公司向大随公司讨要工程款,但被大随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长时间讨要无果,2003年4月,4家建筑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王振华。当月,王振华就此工程欠款纠纷向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大随公司称已向4家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358万余元,王振华称实际支付322万余元。但法院认定大随公司仅欠41000余元,对于王振华所称大随公司以付款单和收款收据同一费用累加重复计算费用则不予认定。收到一审判决后,为诉讼耗费了大量财力精力的王振华因病亡故,其债权继承人李淑静向西安市中院上诉。2005年7月,二审判决仅增加了4万多元的欠款利息。

  诉讼期间,400多名农民工的生活陷入困顿。“不堪回首!7年了,过年连家都不敢回!”回忆起一边要债、一边躲债的数千个日夜,参与建设的包工头马振安泪流满面。

  2005年9月12日,债权人李淑静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经审查,检察院认定,全部工程款中有7笔重复计算款项,累计原始差额253000元被重复计算,开发商虚假证据被一二审法院错误认定。2006年3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支持。9月,再审程序启动。西安市中院再审认定,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该案一二审判决确有不当,遂撤销两审判决,重新判决西安郅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西安大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李淑静支付欠款45万元及利息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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