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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节日腐败喜见“一律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09:35 东方网-文汇报

  高福生

  元旦、春节前夕,一些地方相继下发通知、禁令来遏制“节日腐败”:广东省纪委明文规定,领导干部凡是在元旦、春节期间收受“红包”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南京市纪委也发出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两节”设置了“5条严禁”的杠杠,干部收红包“一律免职”。

  这些“通知”、“禁令”,所列条款全部使用了“一律”这个刚性词语作限制,其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医治“节日病”的决心跃然纸上。

  近年来,很多地方和单位为遏制“节日腐败”的蔓延,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下发了不少通知,出台了不少禁令。但个别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禁令中,常常习惯于在某项要求前冠以“一般”或“原则上”等字眼,给执行政策者以“因事制宜”之便。这些看起来冠冕堂皇的“约束”往往成为最没有约束力的约束,既震慑不了贪官和违纪者,也难以获得百姓的认同。

  用“一律”取代“一般”、“原则上”,不仅体现了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整治“节日病”的决心,也增加了“规定”或“禁令”的刚性,便于人们更好地掌握和落实。对于节日腐败只有一律免职、一律惩处、不留余地,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反腐禁令才不会成为“橡皮泥”、“节日歌”,也才能使领导干部逃脱党纪国法惩处的侥幸机会消弭于严令之下,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节日腐败的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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