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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县换届大多数一正二副 领导班子职数精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7日18: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李亚杰)记者7日从中央组织部了解到,全国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扎实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总的来看,换届工作进展顺利,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7个市、2267个县、32315个乡完成党委换届,分别占应换届总数的38.5%、82%、92.4%;有83个市、467个县、6207个乡完成人大、政府换届,分别占应换届总数的20.3%、16.9%,17.7%;有83个市、469个县完成政协换届,分别占应换届总数的20.3%、17%。其中,青海、广西已全面完成市、县、乡换届工作。 ——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各地积极贯彻中央关于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的精神,换届前严格控制职数,对超职数配备的市县乡领导班子,一般采取只出不进,有的即使在规定职数范围内,也与换届通盘考虑,为换届时精简职数留有了余地。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换届后,全国大多数市级党委常委设9至11名,县级党委常委设7至9名。已换届的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职数比上一届分别减少60多名、960多名、22800多名。各地在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也积极落实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的要求,已出台换届政策的16个省区市中,有1/3的省区市规定的职数比上一届有所减少。绝大多数已经换届的市、县、乡领导班子实际配备人数控制在本省规定的职数范围内。 ——减少副书记职数。在换届中,大多数市、县、乡实现了配备2名副书记的目标,已换届的市、县、乡党委副书记实际配备人数比上一届分别减少280多名、4200多名、35800多名。各地党委在换届中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普遍采取提任、转任、交流、改任常委等多种渠道对副书记做出妥善安排。涉及个人进退流转的同志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有力地支持了配备改革。各地还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党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部分省区市规定的市、县、乡党政交叉任职比上一届有所扩大,市、县两级党政交叉任职大多为2至3名,乡级党政交叉任职大多为1至3名。目前已换届的市、县党政交叉任职3名的比较多,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分别为410多名、5900多名、76200多名。 ——逐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各地普遍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龄界限做了适当调整,合理确定人大、政协领导成员的任职年龄界限,防止在任职年龄上搞“层层递减”和“一刀切”;注意市、县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发挥好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各地普遍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一些地方对年轻干部进行提前公开选拔、提前培训和提前到位,为确保实现领导班子配备目标争取了主动。各地高度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许多地方把女干部配备作为“硬”指标,方案中没有女干部人选的,上级党委不予审批;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注重把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进领导班子,民族自治地方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在配备党外干部方面,各地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已完成换届的地方看,多数市、县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实现了配备党外干部的目标,市、县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副职不少于50%。 ——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各地积极推进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换届后,市、县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普遍实现了异地交流。同时,进一步加大机关与市县之间、发达地方与欠发达地方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重视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拔优秀领导人才。有的省还选拔优秀县委书记到省直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树立了良好导向。一些地方注意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之间的干部交流。 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报指出,目前,全国市、县、乡党委换届正在进行,大部分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还没开始。各地要继续抓住换届有利时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换届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整体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切实精简领导班子职数,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探索。 通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精简领导班子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逐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要认真实施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落实扩大民主的各项措施,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熟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得到不断加强。 通报指出,这次换届,市、县、乡各级领导班子职数总体上要比上一届减少,上一届职数设置超出中央文件规定较多的地方,精简的幅度要更大一些。要严格审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换届后,不准超出规定设置领导班子职数,不准擅自增加领导班子职数,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违反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不准变相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对市、县、乡领导班子中已经出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设置非领导职务等问题,要认真妥善地解决。 同时,要加强地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研究,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以及解决自身问题、防止消极腐败的能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使新班子有新气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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