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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博村“长”出三幢“姐妹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8: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坡博村“长”出三幢“姐妹楼”

  本报海口1月7日讯 (记者岳嵬)“三幢楼之间相隔不到4米,总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根本就没有报批手续。”根据群众的这一举报,海口市龙华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日前查证,在海口市坡博村内不久前赫然封顶的三幢楼房,竟是私人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

  据悉,这是龙华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查办的面积最大的私人违建。

  记者今天在海口市坡博村坡博南路看到,这三幢违建几乎“靠肩”而建,每幢6层,外墙都已涂上了油漆,其中临街的一幢,正在进行外装修,已有部分用于经营旅馆(见上图,本报记者苏晓杰摄)。

  据介绍,去年11月,龙华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举报进行实地调查时,三幢楼已经封顶。因大楼业主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向坡博村委会初步了解到,这三幢“姐妹楼”去年上半年就已开工,土地使用证持有人为陈铁波等6人,大楼是6人合资而建。一个月以前,该行政执法大队向6名业主发出《案件初查通知书》,但6名业主至今无一人出面就这三幢楼的“出现”作出解释,通知书无法送达。

  经向海口市规划局进一步核查,行政执法大队日前确认这三幢楼没有经过报建审批手续,更不可能经过规划许可、工程质量及消防验收等。

  今天下午,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依照相关规定,无论大楼业主是否出面,该局将于近日将这三幢楼的违法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按现行规定,此类私人擅建的违法建筑,可能将被处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罚款,并将视情形决定是否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在海口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前,对此类违法建筑的监督处罚职责一直属于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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