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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定方言电视节目必须配规范汉字字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8:30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月8日电 (记者岳德亮) 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地方电视台方言节目,浙江省政府决定予以规范:广播电视播音确需使用方言的,应当报经国家或者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近年来,全国电视方言节目纷纷涌现,浙江省电视方言也是层出不穷,如杭州电视台的“阿六头说新闻”、绍兴电视台的“师爷说新闻”等等。

  浙江省政府6日发布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地方戏剧、曲艺、影视作品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广播电视播音确需使用方言的,应当报经国家或者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播放;电视播放的,还应当加配规范汉字字幕。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各类出版物的用语用字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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