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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张熙怀等检察官被台“移民署”列管制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09:15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月8日电 台“法务部”施茂林日前首度指全面调查应纳入列管的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尽速完成造册,送请新成立的所谓“移民署”列管出境。检察高层指出,被列管的检察官,将包括承办“国务机要费”案的“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北检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等10多人。岛内媒体报道说,这也是所谓“国家机密保护法”实施近4年来,被列管的检察官人数最多的一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法务部”表示,“机密保护法”规定,曾经手“国家机密”案件的公务员,以检察机关而言,包括承办检察官、经手、调卷的书记官等人都必须列管出境,被列管人退、离职或调职满3年才能解除列管限制。

  目前被列管检察官承办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至少有机要费案、谍案、拉法叶舰采购案三类,“高检署”方面共15人最多,检察官8人是陈瑞仁、侯宽仁、覃正祥、张文政、罗荣干、朱家崎、姜贵昌、王壬贵,另加上王朝林等7位书记官。

  被列管人员若欲出境,依所谓“机密保护法”规定,“高检署”、“地检署”检察长等机关首长核准即可出境,但出境地点是大陆地区时,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另需报请“内政部、法务部、国安局”、“陆委会”等组成的审查会审查许可后才能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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