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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车贷诈骗案上演“无间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06 民主与法制时报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1.2亿元银行贷款被骗,将汽车金融市场乱象推向顶点。数据显示, 截至2006年10月,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

  专家指出,保证金融安全,除了建立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银行业完备的内、外监控体系刻不容缓。

  2006年12月1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主犯陈峥、施 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15年不等。

  至此,这出由银行“内鬼”和汽车贸易公司联手上演长达近两年的现实版“无间道”终告结束,也将层出不穷的汽车 贷款诈骗案件再次拉入公众的视野。而相继被骗的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的资金损失则高达1.2亿余元。

  “此案属于银行系统监管不力,造成内控系统失效的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邹平座博士告诉《民主与 法制时报》记者,“损失如此惨重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汽车消费贷款本身,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汽车贷款的风险没有这 么大。”

  “骗贷神话”骗出1.2亿

  2003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发现长期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正创为公司)贷款有问题:多达200多笔贷款没有将购车手续交回银行。此后,相继有四五十名贷款客户向银行表示,他 们根本没有收到贷款。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立即终止了与中正创为公司的合作并报案,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也显示:中正创为公 司共向建行宣武分行贷款556笔,共1.8亿余元;其中不正常贷款为252笔。

  很快,该公司的老总、今年31岁的北京人陈峥被警方锁定。

  2002年9月,陈峥用10万元买下了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贷款和融资业务。陈峥自任 公司总经理,亲自操纵汽车贷款业务。

  2003年1月16日,中正创为公司经过审批,与建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2月14日 又与宣武支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补充协议书》,成为建行北京分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有效期一年。

  按正常程序,购车客户应与中正创为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和借款合同,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 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公司收取车辆首付款,并将客户资料交给银行,由公司作担保进行贷款。而中正创为公司的客户却不用交 购车首付款:由该公司开具首付款收据放到贷款资料里交给银行骗取贷款,此后银行批下来的贷款则全部由陈峥操纵。

  2003年6月到10月之间,由于发展其他业务失败等原因,中正创为公司加快了骗贷步伐,通过业务员、朋友等 各种关系拉“客户”。其中一次,陈峥利用新发展的12名客户的个人材料,通过建行宣武支行成功贷取1200万余元的车 款,和以前一样,这一巨款也未被用来给客户买车。

  同时参与诈骗的还有北京财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艺和总经理郭晓航,两人作为中正创为公司的融资客户,参与了其中 22笔贷款共1576万元的诈骗。

  据施艺交代,经他手的贷款有一半没有买车,而是用于财雄公司的运营和个人挥霍。

  “我花了400万,购买了一套房子以及支付另外4套房子的首付款。此外还给股东每人一辆车,我的是奔驰、郭晓 航的是宝马,还有奥迪等。这些钱都是贷款。”施艺向警方交代。

  这一年更是陈峥的疯狂之年,陆续有上百人通过各种渠道来到中正创为公司,他们的作用就是提供虚假的房产证明、 收入证明等材料,再加上中正创为公司开具的虚假首付款收据,银行的一笔笔贷款就如流水般如数打到了中正创为公司的账户 上。

  这一年,陈峥与建行宣武支行共签订237笔虚假汽车贷款合同,骗取1.2亿余元,创造了一个骗贷神话。然而“ 神话”的缔造,光靠陈峥个人力量显然是不够的,来自建设银行内部的李文学及其下属张宇,成为更为关键一环。

  “无间道”摧毁银行防线

  2003年3月至9月,李文学被任命为建设银行宣武支行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该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其下属张宇为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信贷员,负责对个人汽车贷款业务进行贷前调查工作。

  李文学上任没多久,就在建行菜市口分理处一位同行的介绍下结识了陈峥。之后,他成为陈峥在建设银行内部骗取贷 款的关键人物,保证了贷款业务的畅通无阻。事后的调查表明,李文学在明知中正创为公司作担保的175笔贷款未按银行规 定返还购车手续的情况下,不对贷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贷款,造成了建行宣武支行损失人民币 7300余万元。

  不久,李文学的身份发生了惊人的转变。2003年9月,李文学与银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并透露出年事已高,想另 谋出路的意图。陈峥知道后,很爽快地高薪聘请李文学来中正创为公司当副总,实际负责银行贷款事宜。

  李文学欣然同意,很快离开银行,摇身一变成为中正创为公司副总经理。此后,这位上个月还在建设银行负责汽车贷 款业务的“副总经理”全部工作就是不停地打电话,向建行宣武支行的工作人员催放贷款。

  调查表明,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李文学任中正创为公司副总期间,参与诈骗自己的老东家建设银行 44笔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共计人民币2648万余元。

  卷入此案的另一银行职员张宇,于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期间,担任建行宣武支行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信贷 员。张宇曾经在李文学的领导之下,直接负责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贷前调查工作。但张宇工作期间没有严格履行职责,而是 违反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对30余笔大额贷款没有进行家访就违法发放。

  于是,银行内外勾结,从主管领导到信贷员一路绿灯,使得银行汽车贷款业务原本应有的审查、家访等防线全线崩溃 ,“骗贷神话”最终成为现实。

  银行监管成最薄弱一环

  陈峥案只是众多汽车骗贷案件中银行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近年来,全国各地巨额汽车消费信贷诈骗案不断,涉案金 额少则千万余元,多则过亿元,暴露了银行在车贷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银行对于汽车贷款并不缺乏严格的制度和操作程序,只是执行中往往成为摆设。银行对车贷发放审核不严,对汽车 销售公司过分信赖,原本应当由银行人员进行的家访、审核、款项用途监督等环节也往往流于形式。此外银行内部的监督制约 机制也有问题。”建设银行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该人士介绍,从进行家访的外勤人员到最终签字的主管副行长,车贷业务需经四层审核。2003年前后,由于银行 片面追求业绩,业务量猛增,通常外勤人员和车贷中心主任就已经能够对车贷审核起决定性作用,接下来的两层审核大多成了 走过场。而有决定权的工作人员受业绩考评的利益驱动,往往是轻审核、重放贷,由此造成巨大的贷款黑洞。

  “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在2003年刚刚开展起来,在银行也还属于新生业务。当时以汽车贷款形式买车消费的人很多 。各大银行为了争揽汽车贷款消费业务,纷纷放松了监管,手续审查也不严格,这是导致这几年车贷诈骗案屡见不鲜的根本原 因。”陈峥的辩护律师、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侯改印律师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详细分析了当时的汽车消费贷款状况:

  按照规定,贷款人应向银行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再签一个汽 车消费贷款合同,由中介公司提交到银行。此后由银行审查贷款人资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才能允许放贷。银行同时还规定, 贷款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家访。

  但实际情况却是,贷款人提供的各种证明的复印件,银行经常会疏于审查,家访也经常被省略,仅从形式上进行简单 的询问。这给许多骗贷的公司提供了便利的操作空间。

  “陈峥告诉我们,这些贷款客户都是他的朋友,家境很好的,不用家访了。于是我们就没有对这样的客户进行家访。 连我们都不去家访,银行的工作人员更不会去家访。”原中正创为公司一位负责对贷款客户进行家访的员工说。

  而银行一度片面追求业务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汽车贷款业务的风险。

  “当时我们都以为没有什么风险,利润也相当可观。为了扩大业务量,银行内部每月在个人购车贷款上有指标,而我 们的合作经销商却只有两个。即使后来发现了中正创为公司的手续有问题,没有按时还款息,我们除了打电话催其补交手续和 还款之外,始终没有停止与他们的合作,反而放任了对他们的贷款。”建设银行宣武支行一位当时负责汽车贷款业务的职员透 露,“因为终止合同会耽误我们完成指标,我们也没有权力提出终止合同,这是支行行长才能决定的。”

  在陈峥案件中,显现出管理漏洞的也并非建设银行宣武支行一家。

  法院还认定,施艺和郭晓航以公司股东和员工等人的名义,伪造贷款材料,于2003年1月至4月,骗取中信实业 银行国际大厦支行718万;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骗取光大银行1468万余元。

  应完备“三道防火墙”

  事实上,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一直在试图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来规避汽车贷款业务的风险。早在1998 年,《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就对此作了规定: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首付款、保险、保证金等手续以及办理好车 辆抵押手续的前提下,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然而,当时各个银行为了抢夺市场,却多有违反操作规程,纷纷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零首付的出现以及对借 款人资信情况核实的忽略造成了银行大笔贷款“死”在了账面上。此后的2004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 颁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再次对风险管理作了细致规定。

  《办法》出台后,各大银行纷纷抬高了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都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 30%,而工商银行则要求不低于40%。

  光大银行相关人士透露,早在2003年底光大银行就已经收紧了钱袋,此后车贷业务从之前的一个月200多笔, 一下子降到了只有20多笔。“我们工作的重点都放在追债方面了。”该人士表示。

  然而,车贷诈骗案件依然不断发生。2006年上半年,仅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的车贷案件就达到1109件,与 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0.11%。受害对象除了银行,还有大量的消费者。

  2006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专家表示,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截至目前,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 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四大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大量的呆坏账主要是因为银行前几年操作过于大胆,对风险估计不足造成的。目前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操作已越 来越规范,所有申请贷款人的个人资料都能通过互联网进行核实,银行再被诈骗的可能性将非常小。”一直关注汽车贷款案件 的侯改印律师表示。

  “对于容易贬值的抵押物的分期付款,银行必须把贬值所带来的损失考虑进去。”邹平座博士说,“然而与汽车贬值 相比,银行监管上的三道防火墙的构建对确保金融安全意义更加重大。”

  “首先,金融法律法规的建设。一定要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国的金融法律建设比较滞后,但这需要一个过 程。目前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很快,引进了西方的很多经验和新产品。但如果法律跟不上,许多取得的成绩还会退回来的。

  “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外部监管体系,包括银行业协会、审计部门、银监会所进行的数据监管等。监管部门必须对风 险有预见性,并进行及时的监管与提醒。

  “最后,银行的内控系统更加关键。要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监管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具体到陈峥案件,我认为上 级银行没有尽到检查责任,要一层层地往上追究责任。上级银行的监管必须到位,这是对老百姓的负责。

  “三道防火墙完备地建立起来,并严格执行了,我们的金融安全就有保证多了,这也是我国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一 个前提条件。”邹平座说。(版权声明:凡转载本稿件,请注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记者周宇 实习生易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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