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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写真之后的敲诈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0:06 民主与法制时报

  她是一个追梦的女人,一个从小就做明星梦的女人,人到中年了也没能实现梦想,为抓住青春尾巴,她效仿芙蓉姐姐 、木子美,想出一本写真集,用身体炒作自己。在影楼拍裸体艺术照时,她和摄影师发生了性关系。一年后,她和男友一起以 她被强奸为名敲诈摄影师。不想,当她伸手接钱时,刑警给她戴上了手铐。

  特约撰稿吕树龙

  2006年7月17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其男友刘立有期徒刑三年 。

  李红,1961年出生在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的一个小山村。少女时的李红能歌善舞,很小就成了乡里县里的名人 。每逢乡里县里搞文艺汇演,她都是台上最活跃、最抢眼的一个,熟悉她的人都认为她将来能成明星,她自己对此也深信不疑 。然而,明星的梦想一直没有实现。

  追梦中与“画家”成情人

  1980年,19岁的李红高中毕业本应该参加高考,可是,那年县城某剧团招考演员,李红不顾家人的反对放弃了 高考,考进了县城剧团。李红有她自己的想法:她这一生一定是为艺术而活着的,先考进剧团,然后待小有名气后再到艺术院 校进修。

  进了县城剧团的李红很快就成了剧团的台柱子。她刻苦排戏,努力演出,名气日益上升,几年后,甚至省内演艺界都 知道她。

  可是好景不长,正当李红憋足了劲,想晋身省城剧团时,全省文艺团体却开始了改革。一夜之间,国家不再给她所在 的这样的小剧团拨款,剧团成了自负盈亏的实体。到了1988年,剧团终于解体了。

  一身演艺没了用武之地后,李红苦恼了很多日子。后来,她安慰自己:小剧团黄了对她来说也许是好事,没了小剧团 的羁绊,去大城市也许能抓住机会,更快地发展起来。1988年秋天,李红来到了长春市。

  李红来长春市寻找机会是有她的想法的。多年在演艺圈里滚,她清楚地知道,一个演艺人员要想快速成名,触电是捷 径,毫无名气的演员因为演了一部电影或是电视剧就红得发紫的例子比比皆是。李红想:长春是电影城,名导演名演员多,长 春也许更适合她,她在长春也许会更快地崭露头角。

  李红挺幸运,来长春不久就被一部农村戏《女人不是月亮》剧组选中,在剧中演一个群众演员。进入拍摄时,她一点 表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是和许多群众演员一起沿着山路跑过来,看一个流氓欺负赵明明演的女主角“扣儿”。在戏中,她竟 连一句台词都没有。即使是这样,李红也已经很满足了,她觉得美好的希望已经在向她招手了。可是,很快她就失望了,那以 后,再没有哪个长影的剧组找过她。

  为了生存,她开始在长春打工,当过在商场卖服装的服务员,后来,她参加了几个野台班子,和一群不入流的演员到 处参加各商场、酒店等商家的开业庆典演出,日子倒也勉强能维持。

  就这样,李红在长春市度过了十多年的时间。

  2002年春天,在一次朋友的酒宴上,李红认识了刘立。刘立长得人高马大,长发披在脑后,一副风度翩翩的艺术 家气质。刘立自我介绍说他是画家。李红从小对画家就很崇拜,没多久,两人就成了情人关系。

  刘立有家室,又大她近20岁,但李红不在乎。在李红心中,搞艺术,特别是演艺界的人应该是放任自己的情感的, 不能把自己的情感一生就放在一个地方。演艺界的人,人生应该每时每刻都发生爱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演艺人员内心永远充 满激情,塑造出好的人物形象。在这样的理念下,李红从来没考虑过结婚一事,她的情人也多得她自己都懒得记。

  拍写真与摄影师发生浪漫故事

  2004年秋天的一天,李红陪刘立到长春南湖公园那片白桦林里写生。看着满目秋天的景色和眼前苍老得弓着腰坐 在那里写生的老情人,想着自己也不再年轻了,一生追梦,已经40多岁了还不能成为名人,李红伤感地哭了。她当时站在刘 立身后,泪水一滴滴滴在刘立身上,冰凉的泪水把刘立吓了一跳,待弄清李红为红颜渐褪还不能成名而哭时,刘立把李红紧紧 抱在怀里。

  当天夜里,刘立住到李红那里。当晚,李红决定她要像许多影视明星那样出一本写真集,一方面可以留住自己红颜渐 褪的青春,另一方面也可以像芙蓉姐姐、木子美一样用身体炒作自己,争取另类成名。身为画家的刘立拍着胸脯说出写真集的 费用他全包了。

  2004年12月的一天,李红来到长春市一家很有名的照相馆,她早就听人说这家照相馆的老板兼首席摄影师王强 摄影水平很高。

  李红在一楼大厅里看了一会儿挂在墙上的大幅人像摄影样品,觉得很满意,就走上二楼,直接提出来让王强亲自给她 拍照。王强50多岁,和刘立一样也是长发披在脑后,一副艺术家的派头。王强听说李红要拍人体艺术照,要出一本名叫《艺 术人生》的写真集以后,眼睛闪闪发光,他还从来没有拍过这类照片,他觉得这是大好机会。他安排李红坐下后,就又是支三 角架又是调镜头,做起了拍摄的准备。

  那天,李红也是精心打扮一番,她穿了一件棕色貂皮大衣,又在随身的包里装了几套丝绒、绸缎衣服,还有几套唐装 。

  王强做好照相准备后,就指挥李红摆出各种姿势,一张接一张地给李红咔嚓咔嚓照起来。大约照完30多张像后,两 个人都感觉累了,想休息一下,王强坐在沙发里舒展神经时,李红随手翻起王强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人像摄影》杂志。李红被 《人像摄影》里的裸体照片吸引住了,她对王强说:“你说我也像书里的人这样照裸体像会好看吗?”王强先是一惊,继而另 有打算地说:“肯定好看!你要是想照就把衣服脱了吧!”

  李红微笑了一下,就把衣服全脱了,一丝不挂,之后又穿上貂皮大衣,摆好姿势让王强给照相……

  最终,他们发生了浪漫的故事。

  稍事休整,两人又重新开始拍照片了。照片拍完了,李红出了照相馆,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走了。

  一周后,李红来取影集,这次跟李红一起来的是一个60多岁的长头发男人。这个男人就是刘立。两个月后,李红和 刘立又来了,放大了11张照片,都是70×1米的,正常收费放大一张应该收200元,但因为和李红有了那种关系,王强 在收费时每张只收了70元。十多天后,李红和刘立将放大的照片取走后,就没再来。

  写真集一本也卖不出去

  2005年6月,李红的《艺术人生》写真集终于出版了,印了5000本。

  让李红感到失望的是,书出版后没有产生预想中的轰动,更别提借此书成名了。更让李红感到痛苦的是,5000本 写真集竟然一本也卖不出去。李红将书送给一个又一个朋友,朋友看了,只是礼节性地说几句恭维话,赞美李红仍然年轻。

  李红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边。原来,刘立给李红拿出的5万元工本费全是借的,出书之前,刘立预测像这样前 卫的书应该很好卖,最少也会卖掉3000本,收回成本应该没问题。可是,现在一本也卖不出去,刘立着急了,他借的钱可 是要付利息的,而且借钱之初讲定到年底还钱。直到这时,李红才知道和自己做了几年情人的刘立其实只是个末流画家,他的 画根本卖不出去,这些年来他只靠开裱画店维持家用。

  没办法,为了换出钱,两人只好想尽办法卖书。他们去省内各地的书店推销书,书店只答应代销,但很少有销得动的 。

  2005年9月,李红终于走上街头自己卖书了。有无数个晚上,她在长春市的某个广场摆书摊,向过往的人说她就 是这本写真集的主人公,想以此引来顾客。她真的吸引来许多人围观,但看的人多,买的人少,一个晚上她卖不出去5本。后 来,她终于明白:现在,有那么多年轻的明星出写真集卖得都不太好,她一个年过40岁的老女人出写真集有谁爱看呢?

  李红不再上街卖写真集了。

  还款的日期一天天临近,刘立如热锅上的蚂蚁。有一天,刘立在李红那里过夜,看着李红的写真集,刘立突然脑子里 灵光一闪,眼睛盯在李红的裸体像上不动了。他太知道李红了,她猜想李红既然能在摄影师面前脱得精光,保不准会和摄影师 发生关系。因此,他试探着问李红:你拍裸体照时,那个摄影师没动你吧?

  李红吃了一惊,连忙摇头否定。李红的神态让刘立更加认定她肯定和那个摄影师发生过关系。刘立的心一下子轻松起 来,他觉得这几个月来压在他头上的那5万元债务应该有人替他还了。

  在刘立的不断利诱和威胁下,李红终于承认了她和摄影师王强的确发生过“浪漫故事”。最终,两人商量如何让摄影 师王强拿出一笔钱来。

  敲诈摄影师跌进监狱

  2005年10月17日一大早,刘立和李红就来到了王强的影楼,一进门,刘立就把门关上,然后一把揪住王强披 在脑后的长发,抬手要打王强: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李红的老公,去年她来照相时你们干了些啥?你给我说清楚!我媳妇都告 诉我了。

  看王强有些害怕,刘立又说:你别害怕,没你的事,我只是想收拾我媳妇,你承认了你就没事了,我收拾她!

  这时,李红也说:你就招了吧,你看他把我打的。说着,她摸了摸脸,王强看到她的脸上有一块青痕,好像是打的, 其实,那块青痕是刘立给她画上去的。

  看着李红脸上的青痕,再看刘立凶神恶煞的样子,王强害怕了,他按刘立的要求颤抖着把那天他和李红发生关系的经 过写了下来。

  刘立拿到王强写的纸条后,马上变了脸:你说公了还是私了?王强当然想私了:你想要多少钱?刘立说:10万元!

  刘立虽然开着影楼,但他并没有多少钱,他还在影楼附近租房住呢!而且,他手里的那些钱最近又买了楼。但是,从 眼前的情况看,他不答应给钱,事情也许会闹得很大。他只好自认倒霉,答应给凑凑看。

  自那天以后,刘立几乎每天都要打电话给王强催着要钱,而且隔几天就到王强的影楼里去要。有一天,王强的妻子知 道了这件事,觉得挺蹊跷,就对李红说:一年前王强强奸你时你咋不报案呢?还有,强奸你时外边有服务员你咋不喊呢?王强 的妻子让刘立和李红去报案,刘立和李红不理她,继续跟王强要钱,还在王强的影楼里闹,不让顾客来照相。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强找到一个律师咨询,那个律师听他讲了事情的经过后,让他报案。

  2005年10月28日上午,王强到长春市绿园公安分局普阳街派出所报了案。

  按照警方的安排,王强给刘立打了电话,说给他凑了两万元钱,让他下午来取。当天下午2时,当刘立和李红到长春 市普阳街工商银行景阳分理处取钱时,被等在那里的刑警当场抓获。直到这时,他们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2006年7月17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红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其男友刘立有期徒刑三 年。(版权声明:凡转载本稿件,请注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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