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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自行申报南昌无人“尝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1:20 江南都市报

  ●新规实施两天高收入者无动于衷

  ●已有200余人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

  本报讯记者王宣海报道:5日是假期后上班的第二天,也是我国要求的年收入超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的第二天,记 者从省地税部门了解到,目前南昌市未见主动申报的高收入者。

  从2007年起,我国首次实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条例 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省地税部门的监控资料显示,南昌全市共有近23万名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被纳入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管理,其个 人收入电子档案正在形成。同时将“三高”人员和金融、保险、石化、电信、电力、
房地产
等高收入行业,年收入6万元以上 的个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目前已经有200余名高收入者列入税源管理重点监控对象。

  省地税局再次提醒,我省年所得达12万元的个人应于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到主管税务局或办税 服务厅等场所办理纳税申报,避免因没有按时申报而面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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