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咬伤执法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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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8日12:37 新闻晚报
□胡晓玲 通讯员胡海容
晚报讯 某宠物用品商店经营者马某在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时,将执勤民警咬伤。近日,杨浦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马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马某在包头路经营一家宠物用品商店。去年10月24日,公安民警对犬类进行执法巡查时,当行至马某经营的宠物用品店时,发现一条无人看管的西施犬,在进入店内进行执法检查时,却遭到马某的阻挠。争执中,马某将执勤民警汪某的右手臂咬伤。经鉴定,汪某右前臂被咬伤致皮肤破损,构成轻微伤。案发后,马某赔偿了汪某因伤所致的经济损失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