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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律援助基金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5:0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陈丽平 司法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以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目的的慈善爱心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热地,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姜春云出席。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启动仪式上讲话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增进残疾人福祉,使广大残疾人感受社会温暖与关爱,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任务。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努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法律援助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吴爱英说,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帮助,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与各地残疾人联合会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切实将“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同时,要以此次活动开展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无障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强化法律援助的管理与监督,不断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公益机构和慈善机构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困活动。要大力宣传表彰从事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在启动仪式上指出,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和残疾人权利保障状况是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以及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障残疾人能够获得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与残疾人组织密切合作,建立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制度。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一直把残疾人作为最重要的法律援助对象之一,残疾人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最大的受益群体之一。仅2005年,全国残疾人直接从法律援助机构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就达两万多件。

  邓朴方说,国家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残疾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许多残疾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不仅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也需要社会的支持。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源用于残疾人法律援助,可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将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募集专项资金,希望更多有志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个人给予支持,共同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残疾人权利、自觉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此次活动旨在大力宣传、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增进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在全社会共同筹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体现此次活动主体内容的“工行携手•

同一首歌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同行”大型公益晚会,将于国际残疾人日,即今年1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理事长汤小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司法部原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申知非等出席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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