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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提出初步构想:内地孕妇入港须持香港医院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7:00 深圳晚报

  综合中新社等报道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港府初步构想要求,内地孕妇入境时须出示香港医院入院或有关产前检查的证明,否则将拒绝入境。香港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赵伟佳接受电台访问时作出上述表示,他说,港府跨部门小组正在研究处理内地孕妇入境安排,以解决内地孕妇来港生产人数不断上升的问题。此外,香港医管局及入境处正研究在口岸为内地孕妇做特别入境检查的执行细节,但没有时间表。

      数据显示,内地来香港生子的孕妇从2005年开始数量激增,从2004年的3600人急升至2005年的8800人,去年上半年更激增至11716人。内地孕妇人数大增的直接影响莫过于给香港医疗体系带来的冲击,香港医管局去年已经出现了3亿多港元的赤字。

      据悉,从去年1月开始,香港各家

医院里的产科病房被大量内地孕妇占用,导致本地产妇常常到了预产期却没有病床可以住院,即便是抢到床位,医院人手不够也无法做到及时处理。更严重的问题是,大部分由内地来港生子的孕妇都没有经过产前检查,这就使得生育的风险大大增加。有的产妇在香港生下了有残疾的婴儿之后,就干脆遗弃在香港的医院里,留下新的社会问题。

      内地孕妇到港产子已成为港府官员们大感头疼的问题。医管局拟设立分级收费制度,对所有未接受产前检查的内地孕妇,分娩费将大增逾一倍至5万港币,已接受产前检查的内地孕妇,收费则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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