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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0:06 沈阳网-沈阳日报

  我市现有八个基层人民法院设有派出人民法庭26个,除东陵人民法庭、于洪区马三家子人民法庭已于前期建设完工外,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与监督下,到2006年10月30日,其余的24个人民法庭全部新建完毕。24座法庭楼体皆为深灰色调,显得十分庄重。楼内,审判庭、调解室、法官办公室、档案室、图书室等一应俱全。

  “建设人民法庭是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心的一件事。依法治市不是口号,本身是建设问题,包括软件和硬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呼唤着司法环境的改善,司法文明本身也是一种阵地建设。”2006年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在率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视察刚刚落成的苏家屯区林盛堡人民法庭和于洪区大潘人民法庭时讲了这样一番话。

  重建法庭迫在眉睫

  四年前,全市人民法庭年均审理案件1.3万件,占八个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43%。然而,我市42个人民法庭多由上个世纪80年代“一乡一庭”演变而来,布局不合理,房屋狭小破旧,有的还被定为危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

  2003年9月,市法院开始了前期的调查论证工作,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调整撤并了受理案件数量少、基础条件差、交通不便利的16个人民法庭,将人民法庭的数量由原来的42个调整至现在的26个,并制订了一个重新选址布局,集中财力、物力,建设一流人民法庭的方案。方案确定后,市法院分别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呈报了《关于我市基层人民法院“两庭”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此建议引起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04年9月,市委召开了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目标。同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汇报,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人民法庭建设的规划和思路,要求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下转A6版)

  (上接A1版,)崔文信多次听取该项工作的汇报,并与市委、市政府领导沟通情况;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市人大财经委的同志在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先后两次视察了皇姑、新民、康平、法库等法院的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并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召集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法院领导会议,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此,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专门召开了协调会,落实具体操作事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静如还带领考察组远赴江苏、湖北等地,考察了当地的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为我市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

  精心组织实施法庭换新颜

  在取得多方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多次与市法院联系、沟通,建议市法院要紧紧抓住机遇,把各级领导的支持变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并精心组织实施好。市法院领导则表示,两级法院都要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一把手工程”。市法院院长丁仁恕带领职能部门走遍了全市各个人民法庭,协调解决征地选址及施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多次召开人民法庭建设观摩会和调度会,统一了法庭设计标准,推进工程进度。

  人民法庭建设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受理案件的数量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新建的24个人民法庭按建筑面积分为三档,即1200—1500平方米的有六个;800—900平方米的有10个;500—600平方米的有八个。目前,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每个人民法庭都已成为当地的精品工程和标志性建筑,从外观到内部功能、装饰、庭院、大门等,充分体现出了审判工作的特点与内涵。实践证明,这些新建的人民法庭,既满足了司法审判的需要,又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本报记者边铁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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