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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建议——— 香烟应标生产日期保质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吸烟有害健康,但如果吸了发霉变质的香烟,对人体的危害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作为一种消费品,香烟不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已经成为这个特殊行业的惯例。为此,省政协委员严仍林昨日表示,目前烟草生产企业在香烟生产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瑕疵,他将写出专门的提案,以引起企业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

  现为怀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的严仍林,是省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同盟安庆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他发现目前国内没有一个品牌的香烟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香烟何时生产,何时入库,库存环境如何,有没有变质?对这些问题,消费者一无所知。严仍林在翻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之后发现,尽管《烟草专卖法》并未要求香烟生产厂家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该法却不能免除烟草生产企业应该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他认为,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香烟生产厂家不但有义务而且应当做到这一点。

  严仍林的建议在烟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位有着30多年烟龄的陈姓工人说,以前还真没想到这个问题,如果香烟上标明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至少会让人放心许多。

  (钱续坤 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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