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房屋维修金实施细则即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1: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由于合肥市物业维修基金下调的细则仍未出台,虽然目前省城不少楼盘都处于“交付期”,但诸多业主都选择了等待——收房后不急着办理房产证,甚至干脆推迟收房,以期节省下几千元的费用。据了解,目前合肥市相关的细则仍在紧张制定中,本月中下旬有望出台。

  每套新房有望节省几千元

  根据1月1日起执行的《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交存。

  按照这一标准,以一套价格45万元的房屋为例,若是多层,等合肥细则出台后再办证将可以节省2250元,若是高层,则可以少交4500元。

  以房产证办理日为准

  由于此次“下调”将以房产证办理的日期为准,虽然目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仍在正常进行办证,但诸多需要为新房办证的市民都选择了等待,希望能在合肥细则出台后,节省相关的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细则出台前,合肥市民办理房产证物业维修基金缴存的比例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多层商品房1.5%,高层3%。

  市民可拒绝开发商“代办”

  近期,合肥市大约有近10个楼盘都处于交房阶段,近期本报不断接到市民咨询,反映收房时开发商强制要求为业主“统一办理房产证”,这样,部分业主希望稍后自己去办理房产证的要求就落空了。

  就这一现象,记者昨日采访了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该局表示:开发商“强制代办证”的做法是违法的,业主完全可以拒绝。无论是一次性付款的房屋,还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业主都可以在验房收房后,自己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权属登记手续。

  (方新东 石红彦)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