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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假名,能否讨回借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1:11 新晚报
编辑同志: 刘某曾向我借过3000元钱。当出具欠条时,他故意隐瞒了真实名字,欠款人处填写了假名。因为彼此熟悉,我当时也没注意看借条。后来,我向刘某催款时,他以此为借口要赖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当初刘某用假名出具的欠条有效吗?赵先生 律师认为,尽管刘某是用假名出具欠条,但该欠条仍然有效,刘某同样应承担支付责任。首先,使用假名不是对自身人格主体的否认。当事人用假名进行民事活动时,假名对应的主体依然存在,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次,刘某为赖账而使用假名,仅仅是一种出于内在的想法,并不能改变两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欺诈。 整理/本报记者 周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