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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未婚妻立遗嘱身后房子留给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2:27 重庆晚报

  一旦自己遭遇不测,价值30万元的房产将归其父所有——24岁的长沙小伙子陈志(化名)在即将结婚之际,瞒着未婚妻来到公证处立下该内容的遗嘱。陈志解释,该套房子是父亲用积蓄购买给他结婚用的,为避免结婚后自己发生什么意外带来的房屋归属纠纷,他只好瞒着未婚妻立下这份遗嘱。

  长沙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记者,原本是老年人“专利”的立遗嘱,“现在对二三十岁的人已经不是新鲜事了,我们每周都要公证大约15份遗嘱”。

  公证员还透露,“立遗嘱的主要人群还是再婚者”,尤其以再婚双方都有子女者居多,遗嘱多涉及房产、存款等内容。

  据潇湘晨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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