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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夜游客身上做文章 郑州出台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3:24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一名国内游客,在郑州待一晚,要消费400元~500元;一名外国游客,在郑州待一晚,则至少消费近2000元。为了增加来郑州的过夜游客量,昨天,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旅行社奖励暂行办法》。

  该办法在“抓住在郑过夜游客”上做文章,对4类业绩上乘的郑州旅行社进行奖励:一是超过规定接待过夜人数的旅行社,二是接待过夜人数最多的旅行社,三是接待过夜包机专列的旅行社,四是同比接待过夜游客增加最多的旅行社。此外,还对向郑州输送过夜游客超过规定数目的外地旅行社给予奖励。

  该办法规定,年度内,接待8000人次以上国内游客的国内社、4万人次以上的国际社,超过1人,奖励旅行社每人每天2元钱;接待外国游客5000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超过1人,分别奖励旅行社每人每天10元钱、15元钱;接待过夜游客最多、且接待人数超过5万人次以上的国际社和1万人次以上的国内旅行社,奖励10万元。

  此外,对接待过夜包机专列、过夜游客同比增长最多等旅行社也有1万~5万元的奖励。奖励采取就高原则,奖励经费在市级奖励基金中列支。

  郑州市对“过夜游客”如此重视,不是没有道理。根据郑州市旅游局计划处提供的数据,一个外地国内游客,在郑州住一晚上,除了住宿外,还要进行购物、娱乐、通信、餐饮等消费,平均下来,一晚要消费400元~500元,外国游客光住宿都要消费500元左右,加上其他项目,一晚能在郑州消费近2000元人民币。

  “旅行社多拉一个任务外游客,能得到2元、10元或15元的奖金,却能给郑州带来400元~2000元的综合收入。”计划处一位负责人说。

  “奖励标准的制定经过了旅游部门的调研,属于旅行社‘跳高点’就能够着的限度。”郑州市旅游局副局长何宏波说,既让旅行社有个现实目标,又不是太容易达到,通过鼓励旅行社,带动郑州旅游综合收益的增加。

  十大旅游新闻 市民看重“大事件”

  □记者 崔莉莉

  今报郑州讯 经过半个多月的投票,郑州市民将自己心中2006年郑州旅游的“大事”选出来了。

  昨天上午,郑州市旅游局公布了2006年度郑州十大旅游新闻的市民评选结果。“黄帝故里拜祖大典”、“俄罗斯总统普京访问少林寺”、“第二届武术节成功举办”、“郑州人新年游新区”、“炎黄二帝巨塑主体工程完工”、“郑汴旅游一体化”、“国际旅游小姐郑州巡游”、“《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成功试演”、“首届中部旅交会在郑州举行”、“郑州导游朱娜获全国模范导游员称号”依次上榜。而“黄帝故里永久免费开放”、“郑州市建设诚信旅行社”、“取消3家旅行社经营资格”等“实惠”的新闻却落选了。

  “本来以为会多一些‘郑州人新年游新区’这类的新闻上榜,没想到惠民的事,反而没有那些大事件受待见。”郑州市旅游局副局长何宏波说。

  参加了投票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李丽认为,“郑州市建设诚信旅行社”、“取消3家旅行社经营资格”等惠民政策,市民也很关心,但与其他新闻比,影响力还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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