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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称职公务员将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4: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记者昨天从人事部获悉,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明确,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公务员,晋升职务时优

  先考虑,对于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此外,“廉政”首次被明文列入公务员考核内容。

  按照《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

  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规定》强调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在考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主管单位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级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据京华时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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