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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嚼服”大药丸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4: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一粒大药丸哽死一个大活人》追踪

  昨日上午,温江区药监局负责人带着“肇事”的药丸,陪同死者家属来到成都市药品检验所,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据检验所工作人员介绍,结果可能在10天后出来。

  A事件进展

  检验药丸可能状告药房商家

  昨天,死者家属表示,如果检查结果确实证明是药丸出了问题,他们将拿起法律武器讨公道。上午9时,死者丈夫冷某与该区药监局李局长一道,前往成都市药品检验所,将死者服用的坤舒牌桂枝茯苓丸送检,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对药品进行初步观测后,检验所工作人员称要10天后才会出来检验结果。冷某说,他已开始收集证据,一旦相关检查结果出来,他将把卖药的药房、药品生产商告上法庭。

  B读者热议各有责任服药用法应更科学

  说法一生产商家跑不脱

  读者干先生说,肯定应该找药店负责,那么大的药,当初患者买的时候医生也不说怎么吃,明显没有尽到医生的义务和责任;还要找生产商家,这药造这么大,仅仅说“口服,一次一丸”,而没说明是嚼服或切片,存在误导,现在死者照着说明吃,吃死了,就应该找他们负责任。说法二相关三方都有责任

  “我认为死者和药店及生产商家都有一定责任。”张先生说,首先,将大粒药丸掰开吃或切片是一种常识,而且在服用方法上,大多数类似的大粒中成药都写的是口服;其次药店也有一定责任,药店的医生在开药时没有向死者口头说明如何服用,有失职责;最后,生产商家生产这么大的药,就应该预见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但在其说明书上只写口服,却没有表明具体的服用方法,死者按其说明方法食用而导致死亡,因此生产商家也有一定责任。说法三制定更科学服药法

  而王先生、何小姐等人则认为,对于大粒药丸,“口服”的说法有些模糊、笼统,相关部门制定标准可否更细化些,比如注明“要切小服用”等,就像有的药物要含服就注明“含服”一样,一目了然,也避免了产生纠纷和类似家庭悲剧。

  记者王可然实习生王敏成摄影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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