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代办服务收费有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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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9日04:4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涉外婚姻(涉外收养)代办服务收费新标准,即日起实施。
具体收费标准包括:涉外婚姻档案委托保管费300元/套;被收养儿童档案委托保管费400元/例;代办翻译手续费100元/例;代办证件公证手续费150元/例;代办律师鉴证手续费150元/例;代办证件认证收费150元/例;代办公告手续费50元/例;融合期服务200元/例。
(编辑晨光)